三包范围有四类
汽车“三包”范围将由四部分构成。一是发动机、变速器总成的主要零件,二是汽车系统主要零件,三是13类易损耗零部件,四是包括防盗系统和全车主线束在内的特殊零部件。
报批稿还列举了三包凭证应具备的信息。正面应至少包括产品信息、生产者信息、销售者信息、“三包”条款等,背面信息主要包括主要总成和系统的主要零件种类范围、易损件的种类范围和质量保证期、退换车的使用补偿系数及计算公式、需要根据车辆识别代号等定制的特殊零部件信息。
7类零部件问题可换车
在年初公布的汽车三包退、换车的条件包括: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与年初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报批稿中,因维修2次且仍不能正常使用而导致退、换车的零部件种类减少。之前在退换范围内的电器控制系统、润滑系统、冷冻系统、燃油供给系统等,被排除在外。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一变化表明,除非属于发动机、变速箱、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挂系统、前/后桥、车身等7类当中注明的几种主要零部件维修更换2次以上,或者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等重大、突发的严重的质量问题,否则消费者因其他问题想退、换车几乎不可能。因为按照现有的生产技术,上述的7类动力总成所公布的主要零部件,如壳体等,在30000公里内发生质量问题且2次更换维修都不能解决的概率极低。而大多数消费者遇到的无非是转向不灵、刹车不灵、新车异味、有机物挥发等问题,这些问题按“汽车三包”规定是无法退、换车的。
鉴定难题依然值得关注
新车开回几天出了问题,到底是使用问题还是质量问题,在汽车三包的实际执行中,质量鉴定仍是问题的核心。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的三包规定存在产品质量与产品性能的概念性混淆,以油耗为例,如果厂商公布的是百公里9升,可实际上,消费者可能开出了百公里11升,很有可能是性能问题,而非质量问题。因为国家质检局没有规定汽车性能与汽车质量的界限这一官方解释,而是将这一工作全面交给了汽车厂商。
已经公布的“汽车三包”政策明确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发生争议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依法向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请求调解解决;或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进行处理。
我国专业的汽车质量鉴定机构数量少,鉴定费用高,一旦维权失败,车主极有可能自己承担这部分费用,在实际的维权过程中,大部分的鉴定还是由汽车厂家承担,这样的结果也难以让消费者信服。